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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rd Katso LUMOS

LUMOS 明理 

「明」既解作「光明」,又可解作「明白」。
若望福音第八章第十二節記載耶穌向群眾說:「我是世界的光;跟隨我的,決不在黑暗中行走,必有生命的光。」

基督是我們的明燈。在人生道路上,特別是在大學的這幾年時光,我們不斷在探索未來的路向。當我們偶爾感到迷失時,只要抬頭便能找到基督正在為我們指點路向,引領我們步向祂。

 

「理」則是主基督的真理。

若望福音第十四章第六節記載耶穌向門徒說:「我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,除非經過我,誰也不能到父那裡去。」

基督的話就是真理,我們要緊緊跟隨祂的道路,學習祂的道理,方能獲享永恆的生命。在生活上常常遇到許多大大小小的誘惑,作為基督徒,我們要按照主基督的教導生活,以言以行,效法基督。

 

「明理」,就是明白主基督所教導我們的真理,跟隨祂的腳步,在光明中行走。作為公教大學生,我們相信天主藉著聖神賜予我們聰敏和明達之恩,願我們能好好運用天主賜予的智慧,除在學業上日益進步,亦要好好明瞭天主所啟示的真理,瞭解它們的真正意義,在生活中承行主旨,且秉持天主的公義,為真理作見證。

政綱

1.  團結會員:
我們既因著主基督同一的信仰、在理工大學相聚,就應團結合一,一同頌讚主名、宣揚主基督的福音。因為主基督曾說過:
「我實在告訴你們:若你們中二人,在地上同心合意,無論為什麼事祈禱,我在天之父,必要給他們成就,因為那裡有兩個或三個人,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,我就在他們中間。」(瑪18:19-20)
我們「明理」幹事各人既蒙主召選,擔當本會幹事重任,就當與主分享牧羊人的角色、成為漁人的漁夫,帶領本會眾兄弟姊妹在主內團結共融,同心祈禱,齊頌主恩。我們將透過各項會內活動,凝聚本會會員,加強會員歸屬感。

2.  宣揚福音:
「你們往普天下去,向一切受造物宣傳福音。」(谷16: 15)
主基督在升天之前授予我們每位信友傳揚福音的使命。而作為本會的幹事,我們「明理」眾成員將肩負這個使命,與各位兄弟姊妹一起,在大學校園內外將基督救恩的喜訊傳揚開去。我們將舉辦不同的聯社及聯校活動,向尚未信仰耶穌基督的人分享信仰的喜悅、傳佈福音。

3.  關愛弱小:
耶穌基督是救世主默西亞,可是祂卻選擇了以最卑微的方式降臨人間,及後又以身作則,在傳佈福音的路上不斷照顧貧窮弱小的人,為門徒立了榜樣。主曾說過:
「誰若願意在你們中間為首,就當作眾人的奴僕,因為人子,不是來受服事,而是來服事人,並交出自己的性命,為大眾作贖價」(谷10: 44-45),又說:「因為我餓了,你們給了我吃的;我渴了,你們給了我喝的;我作客,你們收留了我:我赤身露體,你們給了我穿的;我患病,你們看顧了我;我在監裏;你們來探望了我。我實在告訴你們:凡你們對我這些最小兄弟中的一個所做的,就是對我做的。」(瑪25: 35, 36, 40)
我們「明理」將舉辦活動及參與社區服務,效法基督的榜樣,積極履行愛德工作,與各位兄弟姊妹一起關心社會上的弱勢社群,了解他們的需要,竭盡所能提供協助,並時刻為他們祈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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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resident: Andrea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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